基于对浙江安吉鲁家村乡村振兴实践的深入研究,本研究聚焦于**制度逻辑融合与在地化创新驱动下的多元主体协同路径**,研究发现:,1. **制度逻辑融合是基础**:鲁家村成功的关键在于有效整合了政府主导的**行政逻辑**(政策引导、资源投入)、市场导向的**商业逻辑**(企业运营、资本引入)和社区本位的**社群逻辑**(村民参与、文化认同),形成了相互支撑的制度环境。,2. **在地化创新是核心驱动力**:村庄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生态、农业、文化),创新性地打造了“公司+村+家庭农场”的“鲁家模式”,通过差异化、特色化的农场集群和全域旅游开发,激活内生动力,避免了同质化竞争。,3. **多元主体协同是核心路径**:政府(顶层设计、基础设施)、企业(市场化运营、资本技术)、村集体(组织协调、资源整合)、村民(主体参与、受益共享)以及社会力量(如乡贤)等,在清晰的利益联结与治理机制下,实现了目标协同、资源互补与行动一致,共同推动村庄从贫困村向富裕村、明星村的转变。,鲁家村的案例表明,乡村振兴的成功依赖于**制度逻辑的有效协同**为多元主体合作提供框架,**深度在地化创新**挖掘独特价值并形成核心竞争力,最终通过构建**高效、稳定、共赢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与行动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其经验为探索中国式乡村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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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多元主体协同是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基础,结合浙江安吉鲁家村文旅融合发展的实践案例,深入剖析了政府、市场、村集体、村民等核心行动者在乡村振兴场域中的互动逻辑、利益博弈与协同困境,研究发现,制度环境深刻塑造主体行为,而在地化创新是破解“悬浮式治理”与“项目依赖”的有效路径,鲁家村通过“公司+村集体+家庭农场”模式,在政府引导下激活内生动力,实现了多方共赢,本研究为构建更加包容、高效、可持续的乡村协同治理新范式提供了理论参考与实践启示。
1 绪论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核心在于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实现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在政策落地过程中,普遍存在“政府热、农民冷”、“项目进村难生根”、“资本下乡遇梗阻” 等协同困境,传统的行政主导模式难以适应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深入理解多元主体(政府、市场资本、村集体组织、村民个体及社会组织) 在乡村振兴场域中的行为逻辑、互动关系与协同机制,破解“悬浮式治理”与“项目制依赖”,成为提升政策效能、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命题,本研究聚焦制度环境如何塑造主体行为,以及在地化创新如何弥合制度缝隙、促成有效协同,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2 研究目的与内容
本研究旨在:
- 解构多元主体协同的制度逻辑: 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分析政府(科层逻辑)、市场(效率与利润逻辑)、村集体(社区情理逻辑)、村民(生存与发展逻辑)在乡村振兴中的行为驱动与互动张力。
- 剖析协同困境的深层成因: 揭示因制度环境不完善、目标函数错位、信息不对称、信任缺失、能力不足等导致的协同失灵现象。
- 探索在地化创新的协同路径: 结合典型案例,提炼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文化认同重塑等在地化策略,构建适应本土情境、激发内生动力的长效协同机制。
- 提出优化政策建议: 为完善乡村振兴的治理体系与政策设计提供参考。
3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定性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 文献分析法: 系统梳理国内外关于乡村振兴、多元治理、制度逻辑、协同机制、在地化发展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
- 案例研究法: 选取浙江安吉鲁家村作为核心案例,通过深度访谈(村干部、村民代表、返乡创业者、外来投资者、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式观察、档案资料收集等方式,全景式呈现其从贫困村到“田园鲁家”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的蜕变历程中多元主体的协同实践、冲突化解与创新经验。
- 制度分析框架: 运用新制度主义(特别是组织社会学制度学派)的分析框架,解读案例中制度环境、合法性机制与主体策略性行为的互动。
2 理论框架:制度逻辑与协同治理
1 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多元主体
新制度主义认为,个体与组织的行动并非完全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深深嵌入特定的制度环境之中,制度环境包括正式的规则(法律、政策、契约)和非正式的规范(习俗、文化认知、社会网络),它们共同形塑了“合法性”的边界,引导和约束着主体的行为选择。
- 政府的制度逻辑: 遵循科层制逻辑,强调政策目标的实现、政治稳定、资源控制与风险规避,其行为受上级考核、政策刚性、任期制等影响,易产生运动式治理和项目制依赖。
- 市场的制度逻辑: 遵循资本逻辑,追求投资回报、效率最大化与风险可控,资本下乡常面临与乡土社会规则、长期投入不确定性、社区融入等张力。
- 村集体组织的制度逻辑: 处于国家与社会的连接点,兼具“代理人”与“当家人”双重角色,其行为受社区情理、宗族关系、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压力、村干部个人权威与利益诉求交织影响。
- 村民的制度逻辑: 核心是生存与发展逻辑,关注个体及家庭福祉(经济增收、生活改善、社会地位、文化认同),其参与意愿与能力受限于信息获取、风险承受力、传统观念及对集体行动的信任度。
2 协同治理的内涵与挑战
乡村振兴中的协同治理,是指在承认多元主体目标、资源、能力差异的前提下,通过建立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沟通平台与互动规则,促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风险共担、目标协商与联合行动,共同致力于乡村整体发展目标的动态过程。
面临的深层挑战在于:
- 制度性摩擦: 不同主体的制度逻辑存在天然张力甚至冲突(如政府规划的长远性与资本短期逐利性、行政指令与村民自治诉求)。
- 目标函数错位: 各主体优先目标不一致(如GDP增长 vs 生态保护 vs 个体收入)。
- 权力与资源不对称: 政府、大资本通常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村民和村集体可能处于弱势。
- 信息不对称与信任缺失: 历史遗留问题、沟通不畅易导致猜疑和合作障碍。
- 在地知识与能力鸿沟: 外部主体(政府、资本)可能缺乏对本地复杂社会文化网络、生态禀赋的深度理解;在地主体(村民)可能缺乏现代经营管理和参与治理的能力。
3 案例分析:浙江安吉鲁家村的协同实践与在地化创新
1 鲁家村背景与蜕变历程
鲁家村位于“两山”理念发源地浙江安吉。2011年前,该村仍是典型的“空心村”: 集体经济薄弱(年收入不足2万元)、环境脏乱、青壮年外流,在乡村振兴政策东风下,鲁家村抓住机遇,创新性探索“公司+村集体+家庭农场”(简称“1+1+N”)的发展模式,成功打造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田园鲁家”,实现了从贫困村到明星村的华丽转身,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超800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超4.5万元。
2 多元主体协同的实践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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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者与赋能者(制度供给与平台搭建)
- 顶层设计与政策扶持: 省、市、县各级政府将鲁家村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提供规划指导、土地指标倾斜、基础设施投入(如“鲁家湖”建设)、专项资金和金融政策扶持。
- 构建协同平台: 推动成立“安吉乡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县属国企、镇集体、鲁家村集体共同出资),作为整合资源、对接市场、统一运营的核心平台。
- 优化营商环境与制度创新: 简化审批流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项目落地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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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乡土农业公司与社会资本):运营者与价值创造者
- 专业化运营与品牌打造: 乡土公司负责整体规划、项目招商、品牌营销(“田园鲁家”统一品牌)、游客服务系统建设与管理、对18个差异化主题家庭农场进行统一标准指导和客源导流。
- 撬动社会资本: 通过平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前景展示,成功引入外部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端民宿、文创项目、亲子乐园等,丰富了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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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组织:协调者与利益代言人
- 资源整合与利益联结枢纽: 村集体将分散的土地、山林资源统一流转、整理,再通过平台公司招商或分包给家庭农场主,代表村民与公司、外来资本谈判,维护集体和村民权益。
- 组织动员与矛盾调解: 通过党员、乡贤带头示范,挨家挨户做工作,推动土地流转和观念转变;及时调解农场主之间、村民与项目方的矛盾。
- 收益分配与公益投入: 建立公平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土地租金+公司分红+就业收入+农场经营),将集体收益用于村庄环境提升、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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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家庭农场主与普通村民):参与者与受益者
- 家庭农场主(N): 返乡青年、本地能人或引入的新农人,通过竞标或申请获得农场经营权,在统一规划下自主经营(果蔬、茶园、中药、野猪、房车营地等主题),自负盈亏,同时共享平台资源与客流。
- 普通村民: 获得稳定土地租金;优先在公司和农场就业(导游、保洁、餐饮服务等);利用自有房屋发展农家乐、民宿或售卖农副产品;享受村庄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
3 在地化创新的关键策略
鲁家村的成功,核心在于通过一系列“在地化创新”有效融合了外部制度逻辑与本土内生需求,弥合了协同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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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态创新:“1+1+N”模式: 这一架构巧妙平衡了各方诉求:
- “1”(乡土公司) 解决了村集体缺乏市场化运营能力的痛点,引入了专业管理和资本。
- “1”(村集体) 保障了村民利益和社区主体性,避免了资本对村庄的完全掌控。
- “N”(家庭农场) 激发了村民(特别是能人)的创业热情,实现了差异化竞争和分散风险,保留了小农经济的灵活性,这不同于单纯的“公司+农户”(农民被动)或完全村集体主导(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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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共建共享的“股权”思维:
- 村民不仅是“打工者”或“收租者”,更是“股东”和“创业者”,通过土地入股、优先就业、农场创业、分红等多种方式,深度绑定村民利益于发展成果之上,极大提升了参与度和认同感。
- 平台公司与农场主是契约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既保证统一标准,又激发农场主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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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机制创新:嵌入乡土网络的协商平台:
- 建立由村干部、公司代表、农场主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鲁家议事会”,重大决策(如新项目引进、收益分配方案、村规民约修订)均需议事会充分讨论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可执行。
- 利用熟人社会的信任基础和非正式沟通(如乡贤调解),高效解决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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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认同与内生动力激活:
- 重塑社区认同: 通过环境整治、村史馆建设、举办“村晚”等活动,提升村民自豪感和归属感。
- 培育“新农人”: 吸引返乡青年和外来创客,带来新理念、新技术,并与本地智慧结合(如将传统农事体验融入亲子研学项目)。
- 强调生态与文化价值: 项目设计紧扣安吉的“绿水青山”和乡土文化(如茶文化、竹文化),避免同质化,形成独特吸引力。
4 讨论:制度逻辑互动、协同困境与在地化破解之道
1 鲁家村实践中的制度逻辑互动
鲁家村的案例生动展现了不同制度逻辑如何在特定情境下实现动态平衡与相互塑造:
- 政府逻辑(政策目标、考核压力) 通过提供初始制度供给(规划、资金、试点政策)和搭建平台(乡土公司),为协同创造了基础条件,其“引导不包办”的姿态是关键。
- 市场逻辑(效率、盈利) 在平台公司的规范运作下得以释放,社会资本的引入加速了发展,但被约束在村庄整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内(如对农场业态的环保要求)。
- 村集体逻辑(社区利益、情理) 通过议事会、利益分配机制、矛盾调解等得到充分体现,确保了发展的本土性和公平性,避免了“富了老板、亏了老乡”。
- 村民逻辑(生存发展) 通过多元化的增收渠道(租金、工资、分红、创业)和村庄环境的改善得到满足,其主体性和能动性被激活,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甚至“主导者”(农场主)。
2 协同困境及其在地化破解
鲁家村也并非一帆风顺,曾面临典型困境:
- 初期土地流转难: (村民逻辑:恋土情结、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 破解: 村干部带头示范,党员包户动员;提高租金标准;清晰展示规划蓝图和收益前景;允许保留少量自留地。
- 部分农场经营不善: (市场逻辑:经营风险)→ 破解: 平台公司提供统一培训、技术指导、品牌营销支持;建立风险互助基金;探索农场间联营或业态调整。
- 外来资本与村民小利益冲突: (如游客影响村民生活)→ 破解: 通过议事会协商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游客行为;明确项目边界;建立补偿机制;鼓励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分享收益。
- 村干部能力与新角色要求不匹配: → 破解: 上级政府加强培训;引入外部顾问;发挥乡贤和返乡人才作用。
“在地化创新”的核心在于: 不是生搬硬套外部模式,而是深刻理解本土的生态基底、社会结构、文化网络、能力禀赋与核心诉求(在地知识),以此为基础进行制度、组织、技术的适应性改造与创新,使外部输入的政策、资本、技术与本土内生力量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持续的内生动力机制,鲁家村的“1+1+N”模式、议事会、多元利益联结正是这种在地智慧的结晶。
5 结论与建议:构建包容性协同治理新范式
1 研究结论
本研究基于制度逻辑视角和鲁家村案例,得出以下核心结论:
- 乡村振兴的深层协同困境源于多元主体遵循的不同制度逻辑间的结构性张力与摩擦。 政府科层逻辑、市场资本逻辑、社区情理逻辑与村民生存逻辑的目标函数、行为模式、风险偏好存在显著差异。
- 有效的协同治理并非消除差异,而是建立能够容纳、协调并转化这些差异的制度化渠道和互动空间。 关键在于构建基于共识的规则、透明的信息、公平的利益分配与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
- 在地化创新是破解协同困境、激活内生动力的核心路径。 鲁家村的实践表明,通过契合本土情境的组织创新(如“1+1+N”)、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共建共享)、治理机制创新(嵌入性协商平台)以及文化认同重塑,能够有效弥合制度缝隙,将外部推力转化为内生合力,实现多元主体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的转变。
- 政府在协同治理中的角色应从“主导者”向“引导者”、“赋能者”和“服务者”转型。 重点在于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搭建平台、弥补市场与社区的能力短板,而非大包大揽。
2 政策建议
为促进更广泛、更深入的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协同,提出以下建议:
- 深化制度供给,优化协同环境:
-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宅基地、集体资产),明确权能边界,促进要素流动。
- 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细则,明确权责利和退出机制,设置必要的“负面清单”(如耕地保护、生态红线)。
- 改革政府考核机制,增加对村民满意度、生态效益、长效机制构建等指标的权重,引导地方政府注重可持续协同。
- 强化平台建设,提升协同能力:
- 支持培育像“乡土公司”这样兼具市场化能力和社区嵌入性的本土化综合服务平台。
- 加大对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人才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治理能力、市场意识和谈判能力。
- 推广建立类似“鲁家议事会”的制度化、常态化、包容性的基层协商共治平台。
- 创新利益联结,夯实协同根基:
- 强制要求或鼓励重大乡村项目建立多元化、紧密型、可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如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就业优先、收益共享),确保村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 探索建立村级发展风险基金,为参与主体(特别是小农户和初创农场)提供一定保障。
- 尊重在地知识,激发内生动力:
- 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强制要求进行深入的社区参与式评估(PRA),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其主体地位和乡土智慧。
- 大力发掘和培育“新乡贤”、本土能人、返乡青年,发挥其连接内外、示范引领作用。